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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52
- 處分日期
- 2018/11/27
- 違規日期
- 2018/06/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鹽中段777地號等土地進行「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家專財團法人家政館耐震補強暨拉皮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經本局於107年6月2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興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三八○號一八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鹽中段777地號,鹽中段737~744地號,鹽中段744-1地號,鹽中段754~758地號,鹽中段70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