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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文號
23-107-10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0/01
違規日期
2018/09/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1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四樓、五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一、三、六區
統一編號
412300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