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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90005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9/13
違規日期
2017/08/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廠106年3月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纖維或其他棉、布(D-0899)產出及清除量為9.64公噸,已逾原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最大月核准量之百分之10(核准量5公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山二四五號
統一編號
113848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