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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玲畜牧場

文號
41-106-040006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05/01
違規日期
2017/03/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位於本縣溪口鄉妙崙村下崙2-58號蔡淑玲畜牧場,見有露天曝曬雞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溪口鄉妙崙村上崙段妙崙小段一○、一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溪口鄉妙崙村下崙2-5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