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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瑩企業行

文號
44-110-11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11/05
違規日期
2018/09/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3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貴事業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另違規情形如次:(1)另查貴事業車輛(車號:KED-9893)遲至110年2月份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其載運廢木材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鳳明路四四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937地號
統一編號
5794125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