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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違規日期
- 2024/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揭公司於本市柳科區從事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查貴公司使用棒鋼為原料,經退火爐、預熱爐、雙輥矯直機拉直棒鋼、削皮、拋光、鋸切等步驟製成棒鋼產品,其中退火爐其加熱過程係以天燃氣為燃料進行加熱,且改變物理性質,屬環境部(改制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現場無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一五號A、B、C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工一路一五號A、B、C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