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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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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違規日期
- 2021/08/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觀音區草新段210地號等4筆承造之「莊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作業中,巡視工地周界外區域排水溝,見得明顯施工後殘留黃泥,係現場施工人員開挖地下室時使用抽水馬達將逕流廢水抽至工區外側溝所致,並淤積於水溝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三三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八德街263巷20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