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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舜工程行

文號
41-109-06037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6/10
違規日期
2019/0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停止營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行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自108年起經營民宅裝潢拆除作業,所拆除之裝潢廢棄物堆放於KED-6885車輛預載至臺南市龍崎區石曹里山區準備傾倒。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命貴行停止營業(停止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東勢里東安街二四一巷一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龍船段448-1地號
統一編號
4782323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