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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工務處

文號
41-099-08027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8/17
違規日期
2010/04/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一三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富甲里南正二路64巷79號前方排水溝
統一編號
85506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