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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9/26
- 違規日期
- 2018/03/0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查獲貴院運作毒性化學物質『2-萘胺』等之原負責人「余○○」於106年12月5日變更為「梁○○」,已超過60日未依規定辨理變更核可文件負責人基本資料程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科研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