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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文號
34-107-09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9/26
違規日期
2018/03/08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查獲貴院運作毒性化學物質『2-萘胺』等之原負責人「余○○」於106年12月5日變更為「梁○○」,已超過60日未依規定辨理變更核可文件負責人基本資料程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科研路三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
統一編號
9201923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