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廣合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8-12002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12
- 違規日期
- 2018/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月9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惟未於許可文件中申請貯存場所,逕自於本市大寮區義堂段198地號設置貯存場所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三八一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二路381之4號
- 統一編號
- 2467700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