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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2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2/29
- 違規日期
- 2024/01/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7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秀山里秀山五路1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217-02號),經本局於113年1月9日派員前往查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765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6.3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82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79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秀山里秀山五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秀山里秀山五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