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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違規日期
- 2016/1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9月10日環署督字第1050074560號來函交辦,食藥署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稽查專案,本局於105年11月24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台端所經營之皇品小吃店產出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未提出紀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仁樂路八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19鄰仁樂路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