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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9/05
- 違規日期
- 2017/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06年7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本市楠梓區東五街2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存放一廢鐵桶,並將該廢鐵桶倒置後仍有殘留切削油流出,核屬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據貴公司人員表示106年5月19日前,均將D-2399委託寬正有限公司清除,查貴公司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寬正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東五街二六號、開發路一號、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五街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