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7-120084
- 處分日期
- 2018/12/17
- 違規日期
- 2018/03/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以下事項與許可證(文件)不符:1.快混池至原水池有一未登載之迴流管線2.多股原廢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含洗滌塔廢水及生活污水)3.有一地下槽體未登載於許可文件4.於原水池(T01-1)採集原廢水送驗,檢驗結果鎳濃度為10.3mg/L,惟未於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上登載5.製程使用封口劑及地下水,未於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登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7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8年1月22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依原許可登記事項辦理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之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8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一六弄臨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義興村三義巷16弄臨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