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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1001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1/08
違規日期
2019/12/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8桃廢處字第0075-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清除、處理技術員亦得自行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張○○於108年12月2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向核發機關報備代理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30029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六二五號
統一編號
2745861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