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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29
- 處分日期
- 2018/06/14
- 違規日期
- 2018/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保速達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本市鳥松區大腿段1655、1655-1~1655-3地號(本市鳥松區美山路4號)建築物拆除工程,查已繳交空氣汙染防制費,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重立路六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655、1655-1~1655-3地號(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