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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畜牧場

文號
40-110-030010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3/30
違規日期
2021/01/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朴子市新庄段大館小段180地號遭棄置斃死雞,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監視錄影器,發現車輛(車號:AVD-7980)於110年1月27日上午10時23分至24分棄置,另110年2月4日由陳辜珍女仕攜帶畜牧場登記證、化製合約書及負責人身分證主動至本局陳述,經查畜牧場登記證係高明畜牧場(負責人:陳辜彥)且確認車號:AVD-7980載運之斃死雞為該場所產出,本案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於畜牧場址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4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段豐稠小段一○五、一○五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新庄段大館小段18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