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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違規日期
- 2022/06/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前於周界巡視可嗅得異味散布之情事,稽查時該製程程序(M01)作業中,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有破損致未密閉收集,製程產生之污染物持續排放至大氣中,污染空氣。(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之壓降數值皆為0mmH2O。(3)綜上,皆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粗坑路82巷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