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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違規日期
- 2023/03/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7日至名間鄉名竹段667、711、712等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地點堆置土石方約3萬5,646立方公尺,土石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惟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自112年09月22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濁水村南雲路一五巷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濁水村南雲路15巷5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