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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50816
- 處分日期
- 2021/05/24
- 違規日期
- 2021/04/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審酌攝影資料,可見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37-P6)駕駛人於110年4月3日9時36分及11時26分隨地棄置廢木材於臺中市太平區溪州西路58巷60號前方,本局於110年5月11日17時15分前往釐清確認,經貴公司坦承確有上述污染行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本案違規部份,貴公司應於文到後立即完成清理改善,本局派員前往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安順東十街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溪洲西路58巷60號前方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