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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違規日期
- 2021/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頭份工廠現場廢棄物貯存區露天貯存廢人造纖維及廢保溫材,該公司說明廢人造纖維從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程中預聚合或主聚合及切粒製程產出,貯存約10公噸,另織布廠中鍋爐管線產出廢保溫材,貯存約2公噸,並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露天貯存廢人造纖維及廢保溫材,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自強路二段二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