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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違規日期
- 2025/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偉糖段0174地號土地上由貴公司員工以曳引機進行耙平作業,惟使用農機作業過程中未採行任何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出如何就農機作業過程中產生之粒狀物進行污染防制及其相關證明文件並據以執行。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同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4年7月20日限改日期:114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生產路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偉糖段017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