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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10041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違規日期
- 2017/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106年12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至高雄港70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USED HYDRAULIC CYLINDER 50% NEW N/M,N/B等 」一批(報單號碼:BC/06/264/G0207),經查驗結果為廢電容器(D-2507)、廢配電開關(D-2510)、廢變頻器(D-2512)、廢電子控制盒(D-2527)、廢氣壓缸等,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寶玉里皓東路一四六號五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70號碼頭出口倉儲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