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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4/13
- 違規日期
- 2020/03/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染料製造程序(M01),證號H3161-03號」,現場查核污染源反應器作業區(E001)及貯料區(E002)運作中。查核缺失如下:(1)現場反應器作業區(E001)實際數量為17台,新增之反應器廢氣接至一台新洗滌塔再匯流至許可證核定之洗滌塔(A001)(許可證核定反應器作業區為16台)。(2)污染源反應器作業區(E001)反應時未密閉操作(許可核定廢氣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3)洗滌塔(A001)壓降為52mmH2O(許可核定10~45mmH2O)(4)洗滌塔(A001)洗滌液PH為11.34(許可核定7~9)。上述缺失皆與許可核定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五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五路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