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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違規日期
- 2024/1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領有固定污染源塑膠品 塗裝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0707-08號),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檢測,執行M04製程排放管道(P005)排放二甲苯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二甲苯排放量為0.18g/s,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甲苯排放標準0.065g/s。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M04製程改善證明及檢具排放管道(P005)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二甲苯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2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行政法罰第5條但書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六六之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