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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29
- 處分日期
- 2022/05/16
- 違規日期
- 2022/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11日15時39分前往貴公司從事房屋新建工程,稽查時會同現場許代表,查工地旁空地見有露天堆置上述工程所產生之營建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自由路三四之四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文昌路37號旁巷子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