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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28
- 處分日期
- 2019/08/22
- 違規日期
- 2019/06/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影片指貴公司108年6月11日上午11時37分廠房上方有白色煙霧飄出,檢舉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粉塵導致溢散,本局於108年6月11日14時30分派員稽查時請貴公司模擬影片時情形,於周界外發現貴公司從入料口大門逸散粉塵至周界外空氣中導致污染情事,經查為製程內污泥經旋窯加熱爐加熱烘乾時,入料口氣罩未將粉塵粒狀污染物收集致逸散至周界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