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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30054
- 處分日期
- 2024/03/07
- 違規日期
- 2023/04/1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日間時段均能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當場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交付貴公司人員收執,並限期改善完成。本局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測得均能音量,已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日間時段均能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民政里苧園巷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苧園巷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