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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70027
- 處分日期
- 2022/07/27
- 違規日期
- 2021/1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110年12月8日進入大寧公司掩埋場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聯單編號:S20A298711000012,代碼:D-1099),進場量為0.68公噸,該批廢棄物經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樣分析結果顯示,其硒總量為1.92mg/L,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硒總量1.0mg/L,於110年12月29日辦理退運,本局111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申報清理D-1099與實際清理之C-0109(硒及其化合物(總硒))不符,惟未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二街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二街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