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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1/11
- 違規日期
- 2024/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許木基-雞舍、倉庫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2)拆字第會觀00061號]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惟臺端未能出具該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書或事業廢棄物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故無法佐證該工程於112年10月5日先行動工期間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德里龍智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廣大段7地號等4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