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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廣告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040047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8/04/09
違規日期
2018/01/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繫掛大型廣告看板於電箱桿上致污染定著物。 ﹝車號:ABK-8607﹞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三九八巷七號六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龍城五街68號前
統一編號
651883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