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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70052
- 處分日期
- 2020/07/27
- 違規日期
- 2019/12/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3,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01mg/L、化學需氧量:796mg/L,懸浮固體:3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並檢測貴廠放流水導電度(T02-23放流池:1376μm/cm)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T02-22沉澱槽:2000μm/cm)之百分之八十,貴廠設置之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未有維持正常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和平街三六、三六之一號、油管路二段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和平街36、3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