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9-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違規日期
- 2020/09/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清洗區產生之鹼性廢水(試紙檢測pH約10~11)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廠區雨水溝。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清洗區產生之鹼性廢水(試紙檢測pH約10~11)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廠區雨水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四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