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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3/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 本局於112年12月03日14時50分至南投市光明路與光明四路路口稽查,光明派出所查獲一輛載運廢樹枝、木之貨車(車牌號碼:KED-5993),該車輛為「松村園藝有限公司」所有,由司機駕駛。2.○○稱車上廢棄物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綠美化維護工程」產出,因承攬該機關業務,欲將廢棄樹枝、木載往「松村公司」處理,惟未隨車攜帶廢棄物來源及去處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清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8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永靖鄉永西路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與光明四路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