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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6月26日15時29分派員至本縣石城稽查站會同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建設處、農業處及本局稽查人員執行廢棄物車輛攔查,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LM-OOOO,車斗車號:HBC-OOOO,駕駛人張OO)提供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載明廢棄物產源為威O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之廢塑膠(R-0201)及廠外紀錄遞送單為桃園市八德區和成路OO號(增O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載運再利用產品塑膠片(碎料),惟本局稽查員至車上確認實際運送廢棄物混雜廢棄保麗龍及廢泡棉,且非單一材質再利用處理之廢棄物,共計45包太空包,故貴公司廢棄物清除機具隨車持有廢棄物證明文件明顯不符,非屬合法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文路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石城稽查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