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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廠

文號
20-106-09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12
違規日期
2017/08/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1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8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有一製程未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惟現場已設置並進行操作,前述違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製程停工,並限於106年11月7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一○號
統一編號
856340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