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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9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9/16
- 違規日期
- 2020/08/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行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證(許可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52號),依本局於109年7月份勾稽貴行申報聯單資料時,發現該行於109年5月5日(聯單編號:L040043710900028)、109年5月12日(聯單編號:L040024010900011)、109年6月2日(聯單編號:L040024010900014)、109年6月9日(聯單編號:L040024010900015)、109年6月16日(聯單編號:L040024010900017)及109年6月30日(聯單編號:L04A200010900052)等有載運廢塑膠或廢木材等廢棄物情形,惟經本局人員於109年8月12日至該公司稽查發現前揭載運車輛(423-QR)於載運時均未有依規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東三街四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億東三街四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