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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5/20
- 違規日期
- 2019/03/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30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BQ11070號)。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稽查發現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於107年12月12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745616100號函暨所附高市環局空處第20-107-120020號裁處書,處貴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限於108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在案,貴公司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工出口區內環南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