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2-109-120018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違規日期
- 2020/07/1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9年7月14日)至該址複查,是時可聽得打樁機作業產生之噪音聲響,現場見得2台打樁機正運轉中,於原量測地點複查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92.2 dB(A),最大音量為100.0 dB(A),背景音量71.5dB(A),相差20.7 dB(A),故不需修正,未符合第三類日間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全頻均能音量72 dB(A),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按次處分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一二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99號對面(湧豐段628等7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