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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7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7/08
- 違規日期
- 2022/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日大衛生行領有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7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091號),稽查時所有車輛(車號:002-R5)載運廢棄物(水肥),該車輛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惟經檢視該清除車輛即時追蹤系統,並未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四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1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