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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40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違規日期
- 2020/0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9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排放管道(P402)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委由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粒狀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檢測分析,其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校正值為124mg/Nm3及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222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汙染物:100mg/Nm3、氮氧化物:15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