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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好火雞肉飯店

文號
41-113-09167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9/25
違規日期
2024/07/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光明路二段一二八六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光明路二段1286之1號
統一編號
3873738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