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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62
- 處分日期
- 2022/04/19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110年8月13日查獲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龜山區山鶯路326、326之3號(違規地號:龜山區山頂段394及395、396部分地號內)之土地違規擴大作為工廠使用,惟與貴事業檢具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地址為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326之2號(地號:桃園市龜山區山頂段395地號)不符,貴事業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