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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冠機械有限公司

文號
21-113-01014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26
違規日期
2023/11/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屬AMU-781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5 m-1,超過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02月0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或至監理站完成該車輛報廢手續。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九九之五號九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276949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