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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4/11/06
- 違規日期
- 2024/10/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車輛車號X5-73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 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 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 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X5-73於113年5月31日下午14時49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該公司前述清除車輛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定位於臺中市龍井區台西南路251巷附近,軌跡偏移3,000公尺以上,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GPS 異常狀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中央路一段一六巷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中央路一段一六巷一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