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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3/1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每日操作紀錄表僅記錄至112年5月31日,經詢問業者表示後續均無紀錄,且查該水錶、電錶非屬連續式自動記錄,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應每日紀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一次,及同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應每日紀錄其累計水量讀數並保存5年,惟業者無6-11月之每日操作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北貴里關爺東路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北貴里關爺東路四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