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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1/05
- 違規日期
- 2022/07/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6日派員至觀音區小飯壢溪稽查,發現河川有明顯黃泥水情況,沿水路至上游查得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161kV大潭(甲)~梅湖管路統包工程(一工區)」案,後至工區內稽查,工區正進行工作井開挖作業,以便未來推進管線時使用,而開挖作業廢水、淤泥未經沉澱池沉澱即排至道路測溝續流至承受水體,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頭興街一六八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電廠三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