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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78
- 處分日期
- 2023/06/26
- 違規日期
- 2023/05/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5月17日至陳情地點本市平鎮區石門大圳旁溝渠勘查,查溝渠內殘留水有明顯異臭味之情事,後至貴公司(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三路20之1號)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查廠內植物性中藥渣(R-0117)採露天貯存,惟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或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三路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三路2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