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 文號
- 23-104-03000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5/03/31
- 違規日期
- 2015/02/11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檢具改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改善內容為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限改日期:104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8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番花路石笱排水
- 統一編號
- 58807307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